当前,地区与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深刻调整。外交学院亚洲研究所作为“东亚思想库网络”、“中国—东盟思想库网络”和“中日韩思想库网络”的中方协调单位,拟面向国内相关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立“亚洲区域合作思想库网络”研究课题及后期资助项目,开展政策及学术研究,服务我国周边外交。
一、申报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科研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
(二)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积累,从事相关领域研究五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三)课题负责人必须承担实质性组织指导和研究工作。挂名或不负责实质性研究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二、关于研究项目、后期资助执行的相关要求
(一)研究项目
项目立项包括申请、审批、下达立项通知书三个程序,项目申请人应填写《亚洲区域合作思想库网络研究项目申请书》;
所有项目课题需经过学术委员会评审后方可立项,凡获得立项的课题,外交学院将向项目负责人下达立项通知书、签订项目委托合同(含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开支预算),并拨付项目总金额的70%;
外交学院亚洲研究所负责监管课题项目的相关执行情况,按照项目立项合同规定,各项目执行期为立项时间到次年的8月31日,不得延期;
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中期检查时间为当年11月,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亚洲区域合作思想库网络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含经费使用进度说明),并提交达到收录入当年《亚洲区域合作研究报告》文集水平的文章一篇,并将全部材料统一报送外交学院,如通过中期检查,即拨付项目尾款即项目总金额的30%;
项目结题验收条件包括:《亚洲区域合作研究报告》文集一篇及CSSCI收录学术期刊论文一篇,其中,如成果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可等同于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发表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均应标注“亚洲区域合作思想库网络专项经费资助”字样。否则不予认可;
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亚洲区域合作思想库网络研究项目结项书》(含项目开支决算单,并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公章);学术委员会对成果进行鉴定,经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下发结项通知书;
每项课题经费为10万元人民币,用于资助年度相关课题研究,主要包括调研、劳务、专家咨询、数据采集和图书资料购买及会议等相关费用开支。
(二)后期资助项目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亚洲区域合作及周边外交等领域研究的学术成果,以资助中英文学术著作为主;
申报资助时,申请人成果应是基本完成、尚未出版的完整的中文或英文书稿,且该成果须由两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连同申报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外交学院,经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立项,下达立项通知书、签订项目合同(含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开支预算),并将资助款项全额统一拨付于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用于相关研究开支;
按照项目立项合同规定,各项目执行期限均为两年,不得延期;
结项时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亚洲区域合作思想库网络后期资助项目结项书》(含项目开支决算单,并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公章),并连同已出版的专著送交外交学院,出版专著须列入“亚洲区域合作丛书系列”,由外交学院亚洲研究所统一设计出版;
学术委员会对成果进行鉴定,经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下发结项通知书;
每项资助12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资助项目后续研究,包括调研、劳务、专家咨询、数据采集和图书资料、会议及出版费用等。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采取线下填写申报材料的方式,申报材料由课题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构成。课题申报书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申请人签字。
(二)申报材料的报送
1、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课题名称、课题序号、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课题负责人和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申报材料报送方式分为电子邮件报送和纸质版快递报送,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委托课题申请文件”。
3、课题指南及申报表格电子版请登录http://ias.cfau.edu.cn/下载。
4、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及邮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亚洲研究所,100037
联系人:董亮
电话:(010)68323787
传真:68322939
电子邮箱:dongliang@cfau.edu.cn
四、时间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请同时报送纸质件与电子件,纸质件材料报送时间以邮戳为准)。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程序
“亚洲区域合作思想库网络”学术委员会将对项目申报文件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公示后通知课题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六、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
评审结果公告将在2019年8月下旬发布。择优选定的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具体要求、相关财务制度以及专家评审意见,与外交学院亚洲研究所具体商议项目实施方案和费用预算表,进一步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阶段进度、经费使用等要求,签订项目委托合同。
项目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项目承担单位须在2020年8月底前提交最终成果(含电子版)。
项目成果报告篇幅,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应达到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同等水平。
项目承担单位要自觉遵守部委课题或项目关于数据使用和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成果公开发表须事先征求课题委托方的意见,并标注资助方有关信息。
附件:
外交学院亚洲研究所
2019年7月5日